1、活动时间。党员活动日组织举办的时间一般固定为每月5号所在周的周三,如遇法定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,顺延至下一周的周三举行;
2、活动对象。支部内全体党员党员、预备党员,包括入党积极分子都应参加支部党员活动;
3、活动内容。党日活动应有鲜明主题,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修改,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,注意解决实际问题和发挥党的优良传统;
4、活动形式。党员活动以本支部为主,但也包括积极参加上级党政部门组织召开的各类党员活动。党日活动形式丰富,包括集中学习、民主生活、组织生活、外出学习参观等,也可落实党员责任区、为群众办实事;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,可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,也可邀请领导班子成员、先进模范人物或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。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,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、思想性、科学性、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,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,提高活动的成效;
5、要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“四个有”。即:有固定的活动场所、有必备的电教设备、有齐全的台帐记录、有扎实的指导督查措施;
6、要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、地点、主题、党员出勤率等情况,党日活动的台帐要有专人记录、保管。要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、党员考核的依据。
党委(校长、外事)办公室党支部